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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医药流通企业被注销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9-03-18   执业药师
近期,广东省药监局连发3份公告称,决定对广州五环药业、广东中汇阳光药业、广东珠海药业连锁三甲企业予以注销经营许可处罚。

  广东省药监局表示,经查,广东珠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广东中汇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广州五环药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实际上,2019年以来,广东省药监局已经发布了8个《〈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注销原因均为“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已搬离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质量负责人已离职”,“长期没有上传药品购销数据”等。不仅是广东,在宁夏、山东、四川、江苏等地,不少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主动或被动注销了许可证。

  医药流通行业加速“大鱼吃小鱼”

  据了解,我国“两票制”最直接的市场影响是遣散中小医药流通企业,他们或是资格不达标,或是现金流规模小,因此不足以支持大批量药品一次性收购,回款周期将拖长,药品生产企业将会选择更有实力、配送网络发达的大型流通配送企业与之形成联盟,如国药、华润、上海医药、九州通等,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最终新政促使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提升,龙头企业未来有望通过并购扩充实力,吞下更多市场份额。

  此前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百强药品批发企业占全国医药总市场规模的70.1%,集中度同比上升3.45%;前百强整体规模增速较去年增长12.1%,高于医药批发企业8.6%的同期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