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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山园区将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发布时间:2019-04-22   执业药师

4月11日,记者从枣山园区获悉,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结合“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枣山园区安全环保食品药监局从即日起在辖区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药品零售企业中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即执业药师未在岗)、不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将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相结合,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

枣山园区食药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刘红宇告诉记者,此次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4月30日,要求辖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监督检查阶段从5月1日至5月底,对园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对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将把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将依法报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而且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对于查实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我们将通过本次整治,严查重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形成威慑,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刘红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