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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执业药师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将被销毁
发布时间:2018-11-22   执业药师

近期,各地人社局在陆续发布《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从中获悉,2017年起,由人力社保部门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启用新版证书。2017年以前发放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须进行更换。这也是说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将领到新版证书。

  但是,请注意,通知中还存在着这样一条关键信息:

  证书满五年不领,将被销毁。各级考试考务机构应尽到告知义务,通知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未按时领取的,由相应考试考务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

  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办。补办证书内页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分。

请注意,执业药师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将被销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