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好学通执业药师网!
城市: 全国 北京 新疆 天津 河北 内蒙古 西藏 山西 青海 湖北 宁夏 福建 湖南 云南 江苏 安徽 山东 上海 浙江 江西 四川 广东 河南 重庆 更多
你的位置: 主页 > 辅导资料 > 课堂笔记 > 正文
2019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备考重点习题(14)
发布时间:2019-06-25   执业药师
提供“2019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备考重点习题”,希望能给考生的备考带来帮助,

  >>>

  

  药品出库记录

  第一百零一条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二)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工作;

  (三)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四)启运时应当做好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运输工具和启运时间等。

  第一百零二条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当在出库时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企业对药品的储存

  第八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二)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

  (三)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

  (四)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五)搬运和堆码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六)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七)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八)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

  (九)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十)储存药品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十一)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十二)药品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以上由执业药师之家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