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好学通执业药师网!
城市: 全国 北京 新疆 天津 河北 内蒙古 西藏 山西 青海 湖北 宁夏 福建 湖南 云南 江苏 安徽 山东 上海 浙江 江西 四川 广东 河南 重庆 更多
你的位置: 主页 > 辅导资料 > 知识点 > 正文
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章节知识点:中药配伍与禁忌
发布时间:2019-05-19   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考试中心编辑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章节知识点:中药配伍与禁忌,供执业药师考试考生参考练习,希望大家能顺利通过考试。

2019年资格考试章节知识点:中药配伍与禁忌

  中药配伍:所谓中药配伍,即根据病情、治法和药物的性能,选择两种以上药物同用的用药方法。

  1、七情配伍:

  1)单行:即应用单味药就能发挥预期治疗效果,不需其它药辅助。

  2)相须:即性能相类似的药物合用,可增强原有疗效。

  3)相使:即性能功效有某种共性的两药同用,一药为主,一药为辅,辅药能增强主药的疗效。

  4)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

  5)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

  6)相恶: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除低,甚至丧失。

  7)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副反应。

  2、君臣佐使。

  3、用药禁忌:

  1)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2)十九畏

  十九畏列述了九组味相反药,具体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