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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这5名执业药师"挂证" ,直接被注销!
发布时间:2018-12-14   执业药师
我局自2017年以来在对我省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中发现有“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5名,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已进行相关处理。
 
现将5名执业药师名单及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挂证,其实就是个人将自己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到药店,人不去上班。
 
“挂证”后果
 
法规规定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挂证”监管越来越严格!
 
执业药师一定要“证在人在”
 
才能为大众提供用药指导
 
体现药师价值
 
来源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