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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整治规范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发布时间:2018-12-14   执业药师

【摘要】鞍山整治规范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截至目前,核查重点对象856家,查处3起药师“挂证”行为,行政约谈21人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并将核查结果在市食药监局政务网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鞍山市食药监局“三突出”整治规范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管理,有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鞍山市食药监局按照省食药监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执业药师空岗、兼职、未注册等行为,并通过引导行业自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执业药师管理。截至目前,核查重点对象856家,查处3起药师“挂证”行为,行政约谈21人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并将核查结果在市食药监局政务网公示。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集中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监督、突击检查和GSP跟踪检查等方式排查重点对象,并集中时段对全市范围内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开展专项整治核查行动。对核实确认“挂证”行为的当事人、经营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情况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使执业药师“挂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已核查3起药师“挂证”行为并督促其整改完毕。

二是突出源头防控,创新监管机制。鞍山市食药监局与社保部门积极沟通建立药师执业资格信息大数据库,全面掌握执业药师执业资格、注册情况、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建立“挂证”人员及企业黑名单,实现职业资格“挂证”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创新日常监管模式,实现基层管理所“家门口”监管,辅以“实地核查+微信群监督”的双查岗并行模式,形成倒逼机制,确保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从源头杜绝“挂证”行为的发生。

三是突出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连锁药品经营负责人作用,集中约连锁药店相关负责人,传导压力,强调挂证风险,要求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监督执业行为。同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高度重视、严格自律,由药品经营负责人组织本企业在册执业药师,按照自查表格所列项目逐项进行自查,填写《执业药师及质量管理人员“虚挂”行为企业自查表》,引导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形成良好行业风气。截至目前,约谈药师121人,共收到企业自查表12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