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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辅导: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1)
发布时间:2019-08-11   执业药师

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辅导: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1)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大纲要求: 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

1、商业贿赂、回扣、折扣的界定、

2、以行贿、受贿论处的行为

一、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

1.商业贿赂、回扣、折扣的界定

(1)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向对方单位或其个人附赠现金或物品的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但是,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不属于商业贿赂。

(2)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3)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