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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市监局: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坚决说不
发布时间:2019-03-30   执业药师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3月28日,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企业自查、监督检查和暗访督查三个阶段,重点整治内容为检查执业药师是否与许可或备案人员一致、药店是否建立关于执业药师在岗的管理制度、是否将执业药师的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悬挂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时间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并履行岗位职责、执业药师暂时离岗或不在岗时是否有明显标志提示并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GSP规范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将销售的处方药按照规定进行登记销售、执业药师是否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等内容。

同时,本次整治行动要求,全县各药品零售企业于4月2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重点自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自查发现所聘执业药师不能在岗执业的,应立即予以整改;执业药师若存在“挂证”不能在岗服务的情形,应立即整改或于4月20日前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执业药师“挂证”或执业药师不在职在岗药店销售处方药等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建立追踪机制,一查到底;对拒不整改的,核减其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