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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核心知识点:特殊药品管理
发布时间:2019-06-30   执业药师

特殊药品管理

特殊药品指的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国务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对它们进行管理。

1.品的管理

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常用的有阿片、吗啡、哌替啶(度冷丁)等。其管理要点有:

①品只限于医疗、教学和科研使用;

②具备相应条件并申请后经过批准的医疗机构才能使用品;

③使用品的医务人员应是并经考核能够正确使用品取得处方权;

④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一次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超过7日量;

⑤对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处方保存3年备查。

2.精神药品的管理

精神药品系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咖啡因、丁丙诺非、司可等;第二类精神药品主要为安眠药,如、阿普唑仑、地西泮(安定)、艾司唑仑(舒乐安定)、甲丙氨酷(眠尔通)等,另外还包括丙氧氨酚等。

其管理要点有:

①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指定的医疗机构中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供各医疗机构使用;

②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

③处方应保存2年备查;

④医疗机构应建立精神药品收支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毒性药品的管理

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目前包括毒性中药(指原药材及其饮片)27种,毒性西药(指原料药)11种。

其使用管理的要点有:

①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药典》和《炮制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②医师开具毒性药品处方,只允许开制剂,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③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和复核人员双签名,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④处方应保存2年备查;

⑤建立和完善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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